各位领导好:
本人于今日在江苏省购买合法手续摩托车一部,在当地已经办理提档转籍手续,现在档案已经到达天津市车管所,我在办理落户上牌业务过程中被告知需要到环保局查询该车辆排放标准,我到环保局查询后告知无法进入天津因为排放为国三,天津市机动车转入条件为国四,我对该政策无质疑,但对于该政策的细化度和国情度表示质疑,现在在中国境内所有销售的摩托车没有国四的,该情况为事实存在,对于该情况是否能按实际国情处理,我的车辆为2013年注册登记的哈雷戴维森牌摩托车,我的落户身份证为天津市津南区小站,请领导对于该类事件给予实际处理,特此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