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本人是天津市和平区户口,我老婆是黑龙江省户口,我两是2010年10月份在和平区登记结婚的,我两都有正事工作和连续缴纳社保,有房,如想把我老婆的户口迁入天津,需要结婚多少年?还需要什么其他条件?
祈盼答复! 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爱人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爱人已年满35周岁,结婚并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在津落户。您也可以拨打23394772进行详细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