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办理蓝印户口之前详细了解了蓝印户口所享受的权利,按照政策和相关部门的一些解答,蓝印户口应享受和本市户籍同等待遇,于是我在塘沽远洋城一次性付款购买了住房,为我媳妇办理了蓝印户口,同时已缴纳1万元的城市建设费。可上个月申请摇号买车审核未通过,经咨询蓝印户口不能申请摇号,还要办居住证,我想请问既然已经办理完房产证和蓝印户口,按政策就应该享受天津户籍同等待遇摇号,为何蓝印户口不能摇号?这与享受同等待遇是否矛盾呢?如果不能享受同等待遇政府相关部门是否涉及违背承诺呢?
请户籍主管部门核实情况,兑现同等待遇承诺,为蓝印居民争取应有的权利,不然辛辛苦苦耗财耗力办的蓝印户口有何用呢?
[附件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7月4日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蓝印户口申请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效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
(二)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根据您的描述,您也可以待蓝印户口转为天津市正式户口后,按照本市户籍人员进行申请。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