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18岁上学的时候,父亲在塘沽买了一处房,且父母只有这一处房。因为我够年龄了且是本地户口,就随意把房产写在了我的名下,明明是父亲的房,只是用了我的名。现在我也结婚生子,需要买房,我这就属于有二套,需要纳高额的税,明明是父亲的房子,不存在任何交易,当时18岁的我,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怎么可能买房呢?现在我只是想把名字再过户给父亲,合法的物归原主,却也要纳高额的税,非要办个假离婚,或是签一份假的债权关系让法院强制执行才能不交本就不应该交的税吗?我的合法行为,合法目的,非要用非法手段得以实现吗?这是我不想看到的,也是国家不想看到的,请您为我指一条合法途径,让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已将您反映的情况转交规国局进行调查,信件办理流转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也建议您向该局反映具体问题,联系电话66222623。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