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保局领导,
本人自2002年5月-2007年8月在开发区上班期间缴纳了5险一金,之后去津南区上班也缴纳了五险一金。在2009年本人的身份证号重号了所以进行了变更原来号码371083198011098536 现在是371083198011098552.2014年6月6日在津南社保局把身份证号码及社保号进行了变更,变更后进行了社保详单打印,发现在开发区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可以查询到,工伤、医疗及失业都没有体现,但在津南期间的医疗及工伤都有体现。近期想办理积分入户,这一项也是非常重要的部分,所以想请社保局同志帮忙解决一下这个问题。查一下是哪边除了问题。
谢谢 期盼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0日
您好!已电话联系来信人,告知到开发区分中心咨询办理。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