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李山"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责成区建委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原筑住宅小区建于07年-09年,建设单位:天津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天津市宝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建工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10年与业主办理入住。楼梯结构为室外框架形式(露天楼梯)。
工作人员对10号楼和11号楼进行了现场勘查,楼梯的主体结构没有发现明显安全隐患;楼梯梁、柱表面的抹灰均存在质量问题。产生原因:一是砂浆的配合比不符合规范要求,当时的砂浆都是现场搅拌。二是后期养护不到位,砂浆上墙后失水过快,导致抹灰强度过低,产生掉灰现象。
区建委已通知建设单位对此事抓紧解决,建设单位已同意具体落实此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