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非本地户口办事情的连续缴纳两年以上社保(不含补缴)不要包括换工作导致的延迟一两个月的缴纳。因为换工作,导致当月社保延迟缴纳,次月才一起缴纳,导致摇号,办护照等都受到影响。在天津工作很多年,该交的社保全部缴纳,该上的税也一分不少,对天津也很有感情,为什么很多权利被这个(不含补缴)所卡住,再说(不含补缴),这种情况算不算补缴?这种问题能否给解决呢,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6月30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中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指的是以指标配置月的上月为计算缴费数据的截止日期。连续缴费时间向前倒推24个月及以上,且不包含补缴。按照您描述的情况,您由于换工作期间社保存在补缴,目前不符合天津小客车增量指标的申请条件。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