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想咨询关于优抚军人(伤残军人)问题:
伤残军人在到工厂上班,工厂给上了养老保险,之前当兵的工龄可以计算入养老保险工龄吗?这个手续需要如何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的军人,其1992年12月31日以前的养老保险补助年限及待安置时间作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退役军人办理参保登记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安置单位或存档部门应携带本人的原始档案材料等,到所在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办理连续工龄审定手续。具体工龄问题,建议您咨询区县人力社保局。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日
【民生词典】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