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小两口都是80后,我们小两口工作一般,积蓄也不多,前几年结婚时通过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小平米的私产房(50平),当时觉得能有自己的一套房子,心里也挺踏实的,慢慢地也有了自己的孩子,几年过去了,孩子慢慢长大了,渐渐发现房子成了我们的一个困惑,不得不换房子了。由于第一套房子已经申请过公积金贷款了,现在即使出售卖了,在买房也是算第二套,因为天津现行政策“认房认贷认调查”!我们小两口这些年还贷也没攒下什么钱,对于二套房6成的首付,真是有点遥不可及啊,卖了房子也不够这首付钱啊!再想想申请限价房,一样是属于二套房;再想想其他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经适房”,我们小两口的条件又进不了这些保障房的门槛啊,困惑陡然而生啊,
“为什么在认定二套房的时候,不限定第一套房子的平米数呢?”我想我们的困惑,已经代表了大部分年轻父母“改善型购房”问题!是否应当限定第一套贷款购房的建筑面积数呢?政府部门是否可以考虑给于年轻家庭(像我们这样)改善性购房予以照顾呢?
我们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中,能详读我们的困惑,我们希望您给我们的回复不是三言两语草草了事,如果确实是您所在部门鞭长莫及的问题,我也希望您能把我们的困惑及时的反馈给上一级政府部门。
我相信困惑是暂时的,我们相信政府通过科学的决策,通过群众路线活动,积极了解百姓的心声,百姓的疾苦,定将会帮我们度过人生的又一道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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