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参加第一份工作满一年后,单位所存档的人才中心已经办理人事关系介绍信和转正定级表,并取得初级职称。2012年参加第二份工作即:天津修船技术研究所的下属单位工作,档案也转到天津修船技术研究所。在2014年5月底找到新工作,办理了辞职手续。我的档案于2014年6月份被原单位(天津修船技术研究所)交到自己手里,后来在人才中心办存档时候才知道需要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介绍信,否则无法存档,干部身份也会丢失。干部身份丢失可能会对自己未来发展产生影响,请问如何恢复?当初办理辞职手续的时候自己对此不是很了解,因此遇到这种情况我感到很无奈,请求相关部门的帮助,万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问题,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