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了解,2013年4月,原汉沽管委会决定利用汉沽盛产海鲜的优势,责成原汉沽经发局、原汉沽寨上街办事处将建设南路(人民街——和谐大街)建设为海鲜产品一条街,分别在建设南路与人民街交口、建设南路与和谐大街交口设置“海鲜街”标志牌,允许商贩在该路段摆卖。在海鲜街摆卖的大多为贩卖海产品的商贩,但也有一些贩卖其它物品的商贩。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
起初,寨上街居民购买物品不方便,多次上访要求政府给予解决。2013年7月,原汉沽管委会应群众诉求责成汉沽汉滨公司借用某开发商人民街与东风路交口处的闲置土地设置了一个临时市场,用于买卖各类物品。但是,2013年11月,该开发商要求收回此土地,另有他用。12月,新区执法局汉沽工作办协助汉滨公司关闭该市场。因该市场关闭后,寨上街没有了大型的市场,给群众生活来带一定的不便,部分贩卖非海产品的摊贩因此进入海鲜街贩卖。
为此,新区执法局汉沽工作办曾多次对上述摊贩进行规范性管理,一是加大力度对海鲜街摊贩进行规范性管理。汉沽工作办已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多次集中清理,及时调整和延长了上岗工作时间,采取设岗与巡查相结合措施,严控商贩占道摆卖现象的反弹。并将协调寨上街道办事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日常管理,按照“三步式”执法方式,对违章占道经营者先进行宣传教育,再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违章经营商户依法进行处罚,确保该地区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维护顺发商贸城和商户及周边居住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在附近尽快设立市场迁移海鲜街。海鲜街是原汉沽工委、管委会责成原汉沽经发局、原汉沽寨上街道办事处设立的,现在是否将其取缔,亦应由相关部门做出决定。新区执法局将建议区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调寨上街道办事处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寻找合适的空地,建立新的市场,妥善安置在海鲜街摆卖的摊贩,并长期做好市场管理工作。三是新区执法局将向区有关部门建议由寨上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综合执法、房管、公安交管、工商、环容等相关部门,共同拟定治理方案,开展联合执法,彻底治理海鲜街当前存在的各种违章问题。在此期间,新区执法局将加强对该路段的管理力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岗勤点,安排执法人员轮流全天候值守,及时治理违法占道经营行为。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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