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佳荣里摆卖早点。一直以来综合执法都来向我们每月收取260元费用。但在五月不知为何停一月让进市场,可现在六月有一名综合执法大眼的人员又开始收取费用。我想知道此费用是否合法!他们有权利收取这些费用吗?他们收取走的费用是税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