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部队的随军职工家属,去年办理的退休现在需要移交地方,出现了身份证年龄与档案不符的问题。我的实际年龄是1962年生人,原始档案也都是留的1962年。我是1992年办理的随军,由外地调到天津从新办理身份证时误将身份证上的生日留为1960年。去年退休时是按照1962年办的,而且劳动法有规定像我这种情况两者不一致时要以原始档案为准。可是我的移交地方的手续交到咱们民政局后却要给我按1960年办理请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