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是本地户口,嫁到辽宁省朝阳市,13年5月生育后,到宝坻区办理生育保险,但是,因朝阳市没有生育保险章,社保没能给办理,我想问一下,我们交了保险,其它手续也全,真的报不了吗,另外,有的票据和我市的票据不一致,但是意思相同,可以报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生育报销的问题涉及具体经办,建议您咨询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