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魏学涛”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责成畜牧水产中心结合牛道口镇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牛道口镇宜城村民魏中存,男,1955年4月出生,2007年在本村西南角建一养鸭场,占地1.26亩,现养鸭5000只,40天左右出一次栏,棚舍离民宅25米,土地属于1999年土地延包分的口粮地,建鸭棚与村委会和上级机关没有书面合同或协议。
肉鸭每出栏一次清理粪便一次,产生粪便8方左右,粪便出售或本户直接拉入农田里,并且用水冲洗鸭舍一遍,所产生的废水流入公路边沟里,粪便堆放期间和废水流入公路边沟里,确实造成了环境污染,产生了异味,给村民的生活造成影响。
现该户村民已作出承诺:养鸭场产生的鸭粪不再堆放,产生后及时清运出去;鸭棚定期冲洗,不让其产生臭味,废水保证不再排入公路边沟内。
区畜牧水产中心结合镇政府继续对该养鸭场不定期督促检查,保证村民不再受到影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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