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2日今晚报第10版刊登了今年旧楼改造更换采光窗标准,其中写道对木质及空腹钢窗全部进行更换。
我家住在河东区十二经路13号院6号楼3门105.
2012年我们小区进行了改造,这样利民政策我们从心里感谢党感谢政府.
可能是第一年改造没有经验,我们小区的改造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现咨询如下:我家是木质窗户,窗户早已变形,开关都很不方便,本以为这次旧楼改造可以换上新窗户,可是我们小区的改造已经结束,窗户也没有更
不知2012年旧房改造的住户和今年改造的住户是否享受同一份文件。我们恳请领导考虑,对旧房改造的住户一视同仁。让我们享受完美的旧楼改造成果,将好事做完美。
我思考了1个月,才提出咨询,望给予答复。
尊敬的石秋玲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分指挥部调查处理。目前,此问题正在调查中,待调查处理完毕后我们立即将相关情况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4年6月1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分指挥部调查处理。经分指挥部核实,您所提到的采光窗更换标准是指区建委负责的节能改造小区项目,十二经路13号院属于2012年旧楼区改造小区,并未纳入节能改造范围。具体事宜区指挥部已派人员与您联系,解释相关问题。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