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
1.我在天津读大学,毕业后户口和档案放在北方人才,是集体户口,地址属于大直沽派出所。我爱人的户口为河南农业户口,我家宝宝在河南上户口的时候,需要天津这边开一个未落户证明,请问咱们这边现在给办这个证明么?都需要什么材料?去哪个部门?谢谢!
2.我的户口挂靠在北方人才,但我没有换取新的身份证,现在身份证上地址仍为以前户口所在地河南的地址,请问,我如果想换取新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到什么部门?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告知户口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其咨询公安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