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6月9日去开发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开发区派出所附近没有停车场。将车停在派出所门口,被武清交警队处罚。派出所与交警队是不是串通好增加罚款收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6月16日
尊敬的吕静余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在开发区派出所门前违法停车被摄录问题,公路为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共通道,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畅通,严禁停车。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