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市政府、教委领导:
您好!我是一个服务于天津建设的普通一员,也是一个孩子的妈妈,今天接到孩子小学入学通知,对此深感不解,特写此信向领导求助。
我于2010年在河北区三和小区购买房产,并于2014年4月份通过人才引进已将我的户口办理到河北三和小区,我的女儿今年正值入学年龄,因为其随迁户口手续正在办理中,我们按照外地户口儿童入学登记手续进行了登记,今日下发录取通知,孩子被录取到离家很远的新程小学,而我们的住房地址及我的户口按照政策应该属于河北实验(春和景明校区)。我购房和户籍所在地就在该小学对面,同一小区的适龄儿童均已被分到这个学校,其中包括房产是这,父母双方户口都不是本地或该区的诸多情况都已被分到该校。同样的条件,甚至我们的情况更符合被分配到该学校,不知道为什么被舍近求远的安排到了别的学校。
细读今年小学入学相关政策,我们按照就近原则应该被分配到门口的学校,作为一个心疼孩子的父母,我们不希望孩子这么小就为了每天上学折腾,关于孩子的户口问题,我想一并说一下,如果不是因为程序流转慢,手续复杂,孩子的户口早就应该随我一同迁入我房产所在地。恳请有关领导核实情况,为我们解决就近入学问题。再此先谢谢了!急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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