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所有材料均符合申请限价房资格,房管局申请部门以我户口所在地房屋出售未满3年为由拒绝申请,是否有相关规定?为什么没见到这种规定的公示?本为了卖掉房屋用来交限价房首付,居然不可以申请,是否合理?
王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6月9日
您好,留言收悉。由于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接听人表示不知情也未写过此信件,如有帮助请拨打联系电话23145264咨询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