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渤海银行项目部,现在友谊北路渤海银行办公。在招聘之初,他们表示作息时间为双休,每天上八点半,下六点。但是现在每天都要加班到九点多钟,周末还会加班,并且,在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部分和周末加班的时段,并没有结算加班费,如果这种情况是个别行为,那么理应理解,但这个公司长期如此,极大的影响了员工的正常生活,使得员工无法获得充足的休息调整时间。希望有关部门对于这种压榨员工的行为予以调查,并要求其恢复正常的作息时间,对于加班的时间,按照加班处理,给予加班费,监督其做到一个企业应该给予员工的保障。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权限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