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在武清大良镇一个名为:富宇精细化工公司做库管,已于3月底4月初辞职-由于公司领导对出现的问题责任不清申请辞职,当时作为公司的库管车间领料有款原料出现错误,个人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仓库和车间使用者都有责任,但领导认为全部是仓库问题造成的。于清明节前提出辞职,相关领导已经签字批准,但并未提及此事如何进行处罚;主要是他们在辞职后到发工资这段时间一直都没有联系过我-针对罚款金额事宜,在5月初该发工资迟迟未发一问公司会计说要对我进行2000多元的罚款,想问下这种罚款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现在由于罚款太多,一直未去签订处罚单,工资未发。在此单位工作了有半年左右,由于他们是私企也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6月11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如下:
已经与其本人电话联系,讲清相关政策,如存在争议较大,可到人力社保局仲裁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