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政府回收电动三轮车,随即向户籍所在地街区居委会登记,经多次询问告知另听通知。在今年6月初问,随告知我家不符合规定,需要去住所地的登记。因户籍所在地街区居委会未及时通知,我一错过了登记回购的时间,两面居委会都告知此项政策已经结束。现我家仍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可也不能上路,因街区居委会过错,使我没有赶上回购。故,希望相关工作人员给我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市容委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治理“机动三轮车”指挥部办公室与您联系解答您提出的相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