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5月17日向本网举报北辰区瑞宁嘉园4-2-101大型犬扰民问题,举报代码为3288148827。2014年5月21日北辰区政府在本网的回复为该狗已经移走。经本人确认,该狗确实于北辰区政府回复之日移走,但是还没有过一个星期,该狗又被原有主人移回。移回后狗主人更加变本加厉,原来不会带着狗在小区内活动,只是拴在自家楼下,现在自移回后每天带着狗在小区内活动,对小区居民影响比以前更大。希望北辰区政府可以切实落实有关政策,彻底将该狗移出本小区,还小区居民一个安全的活动空间。谢谢。
[附件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公安北辰分局领导十分重视,即责成瑞景派出所查处,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瑞景派出所社区民警立即到辖区核查,经民警现场核查,该住户家中无人,未发现情况,经与犬主联系,该人称确将狗牵了回来,民警给其做工作,犬主称6月9日下班后会将狗自行处理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