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红桥区欧澜家园二期的业主,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是浩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信用缺失,不担义务表现在:
1、我家自前年出现墙壁漏雨的现象,与物业多次协商后,答应今年清明节前维修,而今物业人员态度恶劣,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2、今年一季度存车费发票至今没有开具,物业人员以种种理由不给开具,物业公司涉嫌偷税漏税,此问题向红桥物业办反映过,没有解决;
3、小区地库入口长期有车辆存放,地库车辆出入存在安全隐患。
以上问题,希望市相关部门予以督办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房管局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物业办工作人员了解情况,针对存车费发票问题,物业办要求小区物业对停车发票要按时为业主开具税务部门正式发票。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在车库入口处派专人进行监督及疏导,保证业主车辆出入安全和消防通道畅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