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根据新立街道于2013年10月印发的《新立新市镇建设拆迁还迁政策问答》中明确规定货币还迁标准答复如下: 1、如果是2002年前在合法宅基地内建设的住宅,货币还迁的标准为:按照确认无误的安置面积,主房为砖混结构的,每平方米4500元;主房为土木结构的,每平方米4300元;附房为砖混结构的,每平方米2250元,附房为土木结构的,每平方米2150元;三层以下独院,主房每平方米4900元,附房每平方米2250元。 2、宅基地内02年之后二次施工扩建的房屋给予每平米400元补偿; 3、对于村民在宅基地外建造的违建房屋,于2002年前建造的外跨房给予每平米400元的自拆奖励;2002年后建造的外跨房给予每平米200元的自拆奖励。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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