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于2013年6月在东丽空港保税区工厂工作时用金属穿透左手食指,被认定工伤,给了2个半月休息日,在这期间没有对我进行工伤等级认定,请问现在怎么在申请工伤认定,因为之前不懂。给东丽区劳动局打电话84906083,让我上网看流程,实在不太知道怎么办,请领导们帮我解决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涉及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提出。
申请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近期一寸彩照4张;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的医学诊断证明、门诊病历、住院病历、主要检查检验报告等医学材料;法律、政策规定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受理鉴定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具体请您咨询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人力社保政策,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