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
本人残疾证为:“下肢三级”的残疾人,今年73岁。因为我户口所在地和残疾证不在同一街道,在参加置换残疾人专用车代步车时,遇到麻烦,详情如下:
2013年10月在户口所在地(天津红桥区西沽街)登记参加置换残疾人专用车代步车。2014年2月户口所在地居委会以残疾证不在本街道为由,通知我应到残疾证所在地(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街)办理置换事宜,但红桥区丁字沽街以登记时间过期为由拒绝接收。但当初我并未接到丁字沽街的任何通知,经过多次协商无果,我找到红桥区残联希望能到帮助,被告知先把旧车交了,拿到回购款后再去自行购买是一样的。于是我在户口所在地红桥区西沽街把以前的旧车交了,等待参加自己购买残疾车。2014年4月14号,我拿着购车凭证到了指定购车地点,发现车子价钱要比当时参加置换多交2300元钱。而且最快要到6月底才能拿到车子。
2014年4月投诉到天津市残联信访办,回复是应该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置换,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我恳请您帮忙,主要想知道:
1 像我这种情况(残疾证和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街道)到底是否能参加正常换购?
2 如果可以享受正常换购,我们到底应该属于哪个街残联负责接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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