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在2003年购买了河东区华昌街47号金盾里9号楼2门502室一室一厅的商品房。2004年6月21号由天津市河东区房地长管理局下发了房屋所有权证。其中产别:私产。设计用途:住宅。有房地产平面图,等相关内容。2010年我们想将此房交易,之前问过房管局,说可以过户买卖,可是等我们当天去交易的时候,却说没有土地使用证,不能过户。我们区土地管理局咨询,结果跟我们说事军产,但是房本上明明写的私产啊!我恳请相关部门关注一下我们这个小区的这个问题,不止我们一家有这种情况啊!我父母年岁大了,腿脚不方便,想置换一套楼层低的房屋,我们作为子女,想为父母尽孝心,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希望咱们政府部门给我们想想办法。
尊敬的邵姝玥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调查情况。目前,此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我们立即将相关情况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4年6月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调查情况。区房管局表示已派人员与您联系,沟通、解答相关问题。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