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09年毕业后就将档案和户口放在了天津经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在在石家庄工作,打算将档案和户口都转到石家庄,我拿着河北省人才开具的商调函去天津经委人才办理调档,但经委人才不给调,说档案和户口必须一起调,说天津规定的不允许单独调出,但河北省人才需要先把档案拿到省人才审核,通过后才能迁户口,后经各种解释说好话天津经委人才同意我出具一个证明然后把档案借出。然后我拿着借出的档案到河北省人才审核,省人才审核过程中发现我的报到证上写的是天津xxx公司不是经委人才,于是让我找经委人才开一个证明上面注明天津经委人才是天津xxx公司的代理单位,跟经委人才说清后经委人才拒绝开证明说他们没义务开这证明。这让我很是生气,因为毕业时我都是跟经委人才签的协议,报到证三方协议上盖章的天津xxx公司也是经委人才给盖的,现在他们却拒绝开这个证明,但是少这个证明河北省人才就不接收我的档案。
现在我不知道如何才能把档案调出到石家庄,我个人认为那个证明经委人才是有义务开的因为当时都是他们给办的,还麻烦请您能帮助协调一下,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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