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1年9月在天津工作,有五险一金。并于2012年初落户天津市河北区。之前1999年至2011年在河北省唐山市教育系统上班,事业编制,并按时缴纳养老保险。2012年6月开始审定工龄,办理异地养老保险转移,个人手续全部于2012年6月份办完,目前只剩两地社保中心业务办理。近日查询一直未转入原因时,偶然获悉因为我之前异地工作为事业单位,和平社保中心说无法为我办理转入,请问我的12年工龄怎么审定?退休时养老金怎么算?我异地保险怎么转入?多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解答相关问题,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