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11月在北辰区购买新住宅一套(按揭)。2011年1月底拿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该证填发日期2010年11月24日,税款所属时期为2010年,契约合同成立日期为2010年11月03日。2012年5月拿到新房钥匙。2013年2月拿到房产证,房产证登记日期为2013年2月12日。因房屋面积略大于合同上的面积,补房款200多元,契税7元多,并开具了一张计税金额245元的契税完税票,该证填发日期2013年1月17日,税款所属时期为2013年,契约合同成立日期为2010年11月26日。请问,什么时间我的房子满5年,卖房时无营业税(房屋面积90多平)
王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