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领导把问题归到居委会上,按相关反馈信息此路段属于自筹款建设,但占的也是国家的地方呀,我们居民只想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来执行,并规范停车场的行为,给大家一个良好的停车环境。150元明显超出相应的收费标准了,且没有相应的票据,对这种偷税漏税的行为也不制止吗。希望有关部门采取行动,杜绝这种村里说了算的行为,因为我们买的是商品房,不是还迁房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投诉“ 双街镇柴楼新庄园门口停车场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道路为顺帆路,属村级道路(柴楼村),土地产权为村集体。随着柴楼小区居民入住与车辆增多,因部分居民不愿意缴纳停车费用,而把车随意停放在小区外的道路上,造成车辆刮蹭、拥堵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时造成救护车辆、消防车辆无法通行。为规范该路段交通秩序,经柴楼村委会研究决定,由村服务队划定停车位,以规范停车秩序,如小区业主使用该停车位,每月收取150元,同时,新增2个值班岗亭,规划了3处停车场,安排巡逻队定时巡逻,服务队人员昼夜值班,以维护该路段车辆及行人的正常通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双街镇政府
201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