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精神残疾人王欣的妹妹。姐姐患精神病已经多年,生活基本上不能自理。她的监护人(我父亲),患有严重的脑萎缩,经常和邻居打架,警方有多次出警记录和备案,现在也需要有监护人24小时监护,无法履行监护责任。母亲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胆结石、肾结实、严重腰椎病(不能提重物),刚从一中心出院,根本无法监护两个患有脑部疾病的病人。我不得已辞职在家照顾病人,以减轻母亲的负担。
母亲去南江东里居委会申请低保,是为有钱找地方看护姐姐。工作人员让我们跑了多个地方,开了好多证明,最后还是告知:因父母工资过高不予办理。父亲70多岁,母亲也将近70岁了,都患有疾病,需要看病吃药花钱,还要负担我和姐姐的生活费,已经捉襟见肘了,哪还有钱找地方看护姐姐。家中有两个患脑部疾病的患者需要监护,还有一个病母亲需要照顾,这种负担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最让我气愤的是工作人员居然对我母亲说:有本事你们自己找人办理,只要上面一发话,我们就把你们的材料递上去。家中有精神残疾人已经够让我们身心俱疲了,还在伤口上撒盐!虽然我能理解居委会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低,但怎能在言词中诱导民众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呢!我们没有关系和路子,也做不了违法的事情。望政府部门能根据特殊情况帮助解决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
非常感谢您接收我的来信,如果在来信中有不当言词请您谅解。真心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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