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雅仕兰庭小区1号楼104拆除承重墙的问题已在4月9日反映,河东区政府在4月15日及21日已有回复。
到目前已经1个多月,住户还没有将窗户改门的情况恢复原状,现在已经营超市。
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规定:第六条 住宅楼房不得开设门脸。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批准住宅楼房开设门脸。
我想咨询一下:(1)对该住户恢复原状的整改要求有没有时间限制;(2)如其一直不整改,政府和执法部门有什么措施?(3)还需要向哪个部门反映问题才可以尽快解决?
尊敬的独步秋凉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调查情况。目前,此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我们将立即相关情况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4年5月2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调查情况。区房管局执法中队已派执法人员到执法人员查看,并已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到执法中队接受调查。目前该业主积极配合,并对拆迁部位进行恢复。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