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胜利街的位于三春里与四化里之间商户,全天使用扩音设备放歌及招揽客户扰民现象严重,且多次协商未果还继续加大音量。根据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期望有关部门能彻底解决。之前已多次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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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政府
201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