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军人,看到我市出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心潮澎湃,备受鼓舞。我儿子今年小学入学,按照《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可以按就近原则,进入较好的小学上学。我儿子户口的地址为:河北区黄纬路60号二五四医院双湖花园。和我们居住地最近的是1条马路之隔的育婴里小学。但是没有单位执行这个规定。难道规章制度只能制定,不负责执行?这不是在忽悠我们吗?请教委相关领导解决。谢谢!
田巍您好:
目前我区小学都通过了天津市现代化学校验收达标,都是优质小学。
学校学区片是根据全区学校布局情况、以区域进行划分的。您所在的区域就是新开小学学区片。
河北区教育局
201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