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天津户口,在天津缴纳了九年的公积金,于2012年五月去北京工作,并停止在天津缴纳公积金,相关部门说我之前缴纳的公积金要冻结两年才能提取,现在已经过了两年,请问能否提取?需要什么手续或证明吗?如何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情况已获悉,依据您的描述,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可持1.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卡;3.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所有资料原件,本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更多问题请详询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