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辰区瑞宁嘉园居民,在我们小区4号楼2门101,有一条大型犬,多次打110举报该情况,每次民警都出警调查。但是每次都没有任何结果。根据天津市养犬条例,这种大型犬是不允许在外环线以内重点居民区饲养的。希望公安部门尽快对其进行清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公安北辰分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瑞景派出所查处,民警获知情况后,迅速到现场,经了解,犬主因防止入室案件故饲养狗,民警已告知其将狗处理掉,现犬主已将狗移出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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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政府
201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