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网上投诉房屋质量问题。然后来人给看了。他们说是房屋大小头问题,房屋大小头竟差了5厘米之多,他们给我的答复是修理主墙,我那主墙可是吊橱柜的墙啊。万一以后有什么隐患谁来负责,我已经精装修完毕的房子。给你砸个乱七八糟换做谁能愿意,我要求赔偿一点不过。本来领导说好5月15号之前达成协议的。从那次看房他们走之后连谈都不给你谈的机会就没有了下文。我想问问领导还迁房和商品房质量有什么区别吗,为什么有人跟我说不能拿还迁房跟商品房比较呢,真要不能比较的话这不是坑老百姓么,我还想问问能不能给我们老百姓找一个公平公正的监理给我们示范镇的房子重新验收。再次恳请领导给百姓做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按照我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的工作职能,已将您反映的情况受理投述。将按照以下程序处理解决: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的相关工作人员会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问题反映人联系,核实具体情况。由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联系开发商、建设单位,会同问题反映人进行现场查勘。对双方确认的问题,进行解决方案的协调磋商。如双方不同意协商解决,建议进行法律仲裁解决。
东丽区政府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