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辞去了天津的工作,原公司(市政三公司)将我的档案转至河西区劳动人事局,2011年,我在武汉的中建三局二公司找到工作,想把档案转至中建三局二公司。按照河西区劳动保障局电话咨询要求,我带着身份证、提档信、就失业证明等材料,从武汉到天津河西区劳动人事局办理提档事宜,但办理窗口说:提档案需要把户口迁走后,才能拿走档案,我都崩溃了!我在咨询电话里都把自己的情况说的很清楚,按要求带着资料,办理提档是没有问题的,但现在大老远跑来,确是这样的回答,彻底崩溃了!我在相关规定中也没有查到提档案还要把户口转走,我户口是集体户口,且在我手上,请领导为解决这个问题,我真的没有办法了,解决为感!
尊敬的“肖攀”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