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今天去城投公司办理热水开口费2800元,给我热水卡后我去国环买热水,他不卖我热水,说让我把今年的取暖费交了才可以卖我热水,这是非常不合理的事情!我是新买的房也没有入住!现在还没有到供暖的时候为什么要和我要取暖费?希望领导尽快解决这件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区建委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规定,新建房屋前2个供热期必须缴纳取暖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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