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我们是原居住在金钟河东街44-1的居民,因“幸福道南片重点工程”拆迁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定向安置,于2007年5月原居住地被拆迁,拆迁方(甲方)为天津市河北区环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拆迁单位(丙方)为天津市内环建设开发公司。2011年12月29日入住汇仁云居9号楼507号,但至今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从而影响办理户籍登记。近期我的孩子就要在该居住片上学了,但由于上述问题未能解决,将影响到孩子就近入学,对此我们非常着急,多次咨询有关部门解决,未果。
我们是2014年2月9日向河北区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的此情况,但至今未能得到确实的解决,请市长帮助我们解决困难,保证孩子就近入学。
张靖:
山海花园小区现无物业企业进行物业管理。依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的规定,反映人所反映的损坏部位属于共用部位,可以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但该小区维修资金并未建立齐全,故无法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河北区房管局
201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