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岳母今年58小学未毕业,年轻时随岳父下乡几年,回来后一直没有正式工作,现在我想给岳母上养老、医疗保险,请问有没有针对这样人群上保险的政策,如何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具有我市户籍人员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退休后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参保手续和缴费标准请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