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看到新闻说自从2014年天津医保有变化,想咨询一下低保的医保门槛费是取消了吗,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2014年1月1日起提高报销水平,将普通门急诊、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500元。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和社区服务站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急诊费用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50%,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发生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在定点医院住院不受医院级别的限定。
我市有医疗救助报销政策,您是否符合条件需要到民政部门做认定。医疗救助报销政策您可以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