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情况是这样的,1999年被裁员,被买断工龄(工龄23年)解除合同,然后自己又连续上了7年的养老保险,后来由于经济状况,就中断至今,医疗保险一直没上过,2016年就到了60岁退休的年龄了。听说养老保险有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不够年限的还可以补交或者说趸交,请问医疗保险可以吗?怎样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疗保险?恳请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具有我市非农业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在档案坐落地的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城镇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其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有关补缴的问题请咨询存档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如果您还有其他人力社保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