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北仓镇城镇建设工作的支持与关注。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北仓镇示范小城镇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关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5号)、《关于规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预存费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58号)制定的,充分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期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
2、还迁面积应按照房基地使用证上面积计算,如有房屋经现场核实确有历史遗留问题,经确认组确认符合条件,确认通过可依实际面积计算;
3-4.、北仓示范镇环外七个村将统一还迁至示范镇还迁安置地块内,但具体到每个村的还迁位置需示范镇指挥部与镇、村统一协调,在充分尊重各村村民意见的前提下确定,届时请关注示范镇指挥部的相关通知;
5、请参考《北仓示范小城镇建设入户手册》,如有疑问请到村委会咨询;
6、马路与胡同属宅基地之外的,不列入还迁面积;
7-8、您所提问题属村民自治范围,建议您咨询本村村委会。
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到北仓镇政府城建办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北仓镇政府
2014-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