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是在南京工作,现在回到天津工作,我想把我的公积金转移过来,但是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天津开具公积金接收函。我在天津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能开具缴纳证明,向南京咨询后,他们说缴纳证明不能代替接收函使用。请问接下来该如何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与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我中心出具的个人缴存证明与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的接收函内容基本一致,可以办理。更多问题请详询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