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我妻子在天津开发区缴公积金,我在北京上班,北京缴公积金,我们在东丽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是我老婆的名字。
问题:现在我想在北京提取公积金,需要主买房人(我妻子)提取公积金的记录单,但是开发区农行说没这种证明。所以我无法提取我的公积金。
后续:给农行和开发区社保中心打电话,人家说不接待个人。我说需要开提取的证明,对方说没有开过,不给开。
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办?找什么部门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议您拨打农行统一服务热线95599进行咨询。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