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 2014-05-13 09:48
 标题:同工不同酬
内容:

    我是天津市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我要反应一些问题,关于我们的工资。我在2010年3月入司,同年6月签合同,12月转正。在2011年5月份,我们单位进行了一次工资普调,涨幅比较大。但是对于到五月份签合同没有满一年的员工没有给予涨工资。致使我们没有涨的与别人相差将近2000元。我们向公司询问过原因,给与我们的答复是没有满一年。我们于是听从公司的安排。2012年1月本应进行工资调增,但由于2011年涨幅较大公司没有启动调增计划。我们继续等待到2013年1月,公司进行了工资调增但是没有给我们补调2011年的调增部分。致使我们与同岗位2011年调增了的同事相差还在2000元左右。但是我们的工资级数都一样,为什么岗位工资可以不同?为什么不履行《劳动法》第46条之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而且在2011年5月涨工资时我们都已经转正了,为什么当时不给我涨?为什么对我们有歧视,而且以后也不给补?这明显违背了《劳动法》。

回复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2014-05-13 14: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同工同酬”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或到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人力社保政策,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513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百姓问政》:污水外溢影响通行、没居委会社区无人管 基层治理不能停留在口头上
·地铁施工完毕 禁行牌还未更新
·海河亲水平台21盏景观灯不亮
·《百姓问政》:建充电车棚、修消防设施、清楼道堆物 基层社区治理要谋实招、求实效
·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 能放心喝?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